我没有舒情的消息。沈家的消息,
倒是偶尔听说一点。
我是裹着小脚的女人,旧时代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了。
听别人说,女人也可以申请离婚。
出门买菜的时候,满街红旗猎猎作响,我鬼使神差地领了一张离婚登记表。
我的丈夫有两个妻子。
一个是我,一个是舒情——
留洋千金,他明媒正娶的太太,他一生的真爱。
我踩着小脚,给他们做了四十三年的饭。
却从不上桌吃饭。
一个寻常的清晨,我砸碎了烧饭的锅。
决心叛逃。
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就退回了厨房。
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盛着我的饭。
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更小更破,单独放在角落。
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更小更破,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
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
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她的妻子舒情,以及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
剩下的三张,是留给客人的。
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也不配上桌吃饭。
哪怕他的儿子,是我给他生下的。
我端起饭碗,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
「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吃都吃腻了。爸,和阿水说说,换换花样啊。」
儿子是我的生的,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
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
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