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间闭着眼睛,试图亲吻初之心的嘴唇,初之心第一次没有直接给男人一拳,而是......试着接受。
人体进行一次完整的细胞代谢大概要七年,也就是说只需要七年时间,一个人就能完全蜕变成另外一个全新的人。
初之心觉得,自己一门心思爱着盛霆烨爱了十多年了,连她细胞都代谢完毕,感情也应该辞旧迎新?
毕竟,相比起肉身,虚无缥缈的感情,更加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两个人的唇,轻轻触碰在一起,快要有更深的纠葛的时候,突然一阵凉风拂面。
不,不可以!
初之心也如梦初醒,一把将风间推开,手掌撑着脑袋,无比懊悔道:我疯了,我一定是疯了。
风间微微拧眉,扶着女人的肩膀,轻声问道:怎么了,你有什么顾虑?
我觉得不是这样的......
初之心摇摇头,思维清醒道:男女在一起是因为相爱,而不是因为合适,更不是因为自己感情不顺利,就随便找个人凑合,这样对你对我都不公平。
怎么就是凑合了?
没有爱的感情,可不就是凑合么,我们刚刚细数了那么多条我们在一起有多合适,有多幸福的理由,却唯独没有一条是因为爱,这才是我们能在一起的基础不是么,连基础都不牢固,砖瓦再结实,也没有用啊!
初之心用很形象的比喻向风间解释了她内心真实的想法。
风间什么都好,什么都合适,就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标准对象,可偏偏她就是对他没有感觉。
说难听点,狗总能在一堆山珍海味中找到它最心心念念的一坨屎,或许某种程度上,盛霆烨就是她忘不掉,放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