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房别墅。
地下三楼的小型实验室。
穿着大白褂子,戴着护目眼镜的冥王挂了电话,金发碧眼的侍者便娴熟的第一时间递上了擦手的温热毛巾。
男人接过,擦拭着自己的手,从掌心到指尖,每一寸都擦拭的格外细致,而同一时间,手机已经被侍者拿着做了消毒。
DNA血液分析结果已经出来,赫嘻嘻是赫晚晚的亲生女儿,确定无误。
同一时间,日记本上第一篇所述的‘嘻嘻的血液很有研究价值’这一条,现如今也得到了确认。
冥王慵懒的伸展了一下腰际,走出了实验室,走进了书房。
书房的桌面上搁置着一本咖啡色封面的笔记本。
笔记本很厚重,页面可能有千页,已经被‘他’一丝不苟,一页一页的写了两百多页。
日记本记载着‘他’和赫晚晚母女之间的日常行为,以及一些他总结到的经验及感受。
‘他’像是个忠诚可靠的狗,讨好着赫晚晚,养护着赫嘻嘻。
重点,还是在于‘他’对赫晚晚的感觉。
仿佛赫晚晚是‘他’的信仰和安心所在。
别管‘他’在外头带人呼风唤雨,有多强的人格魅力,只要‘他’处在了赫晚晚的身边,‘他’就想粘着赫晚晚,想要讨好赫晚晚,赫晚晚的任何行为举动都能牵引他的心神。
日记本第2页:我似乎得了渴肤症,我无时无刻,都想着和她接触。
日记本第3页:我是利剑,她是护盾,我们是至死都该咬合在一起的齿轮,她是我此生最理想的伴侣。
日记本第6页:你笑容不再真诚,你还能宠溺我几分?
日记本第25页:她今天骂我了,好开心。她说:笨蛋,白痴,我看你脑子确实不清醒。
日记本第26页:昨晚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