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找到这两名盗墓贼,文管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当时挖了30多米深都没看到人。
仅动用的土方就有14000多方!花了十几万!
事后看,这就是傻子行为。
两人藏在12米深的避难洞内!
可他们却指挥挖土机,从另一头向下,挖了30多米深。
我这两同行,本来能活下来,是硬生生被耗死了....
因为等待时间过长,耗干了氧气,窒息而亡。
肯定有人说,盗墓贼不值得同情,都是垃圾人,不值得救,死就死了。
是,我不反驳。
但你要么干脆别救!费了大功夫,花了那么多钱,最后因为不了解,把两人硬耗死了,这样对?
后来<<光明报>>登了:“经过商讨认定,涉及到的几名人员不算渎职,此次事件应当属于意外事件。”
我不同意,就算到了现在,我也要为那两名同行说句话。
这不是意外事件,这是文管所那三个人的渎职!
他们不当回事儿,一个姓郑,一个姓马,一个姓赵。
盗墓贼的命也是人命,人命关天,为什么一开始不当回事?
如今这几人已经退休,我估计,他们早就忘了,每月拿着公职人员的退休金,肯定过的很舒服。
算了.....
话说回来,在盗洞挖到了十几米时,倒上来的土越来越干燥,把头看到后皱眉说:“加快速度,怕是快见到夯土层了。”
天色渐黑,点上了蜡烛。
我在洞底抬头往上看,很高。
果然,深度到了二十米左右,我看到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