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洛野回头看了过去,发现眼前的人有一丝丝熟悉。
但细想后,好像又完全不认识
洛野顿时疑惑道:“你是?”
“洛野同学又把我给忘了,我是在辩论赛上被你击败的对手,汉语言文学专业,我叫安姿。”
安姿的旁边,还跟着她的室友。
“是你啊。”
洛野的语气很是平淡,这个时候的他,似乎有了一丝丝曾经苏白粥的影子。
洛野觉得自己模仿起仙女学姐的话,一定会非常帅。
男版苏白粥,就是他洛野。
都说在一起久了的情侣会越来越像,事实证明,这句话是对的。
没有第二轮对话,洛野过了门禁后,就首接骑着小电驴朝着寝室的方向骑去。
看着小电驴的背影,安姿喃喃说道:“这电瓶车粉色的,还挺有品味。”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是女孩子的?”她的室友说道。
“不会吧,这么优秀的男生,应该不会随随便便就脱单了吧。”
“你真喜欢他?不会吧安姿,你可是我们语言系的才女,虽然洛野也不差,但至少也要沈乔那样的才行吧。”
“我还是更喜欢文学水平更好的男生呢。”安姿感叹道。
“不会吧安姿,你要倒追?你可是系花诶。”
“谁规定的女生不能追男生?只要喜欢,双方都是单身的话,大大方方的就去追喽。”
“万一人家有女朋友呢?”
“所以要先认识啊,不认识怎么知道有没有。”
“也对。”
毕竟,洛野跟她都不是一个专业的,除非是偶遇,否则平时都不会有见面的机会。
如果是以交朋友的方式认识的话,对方也不会突然说什么有女朋友来拒绝自己。
交到朋友后,如果知道对方有女朋友,还可以只做朋友,一个能在辩论赛击败她的人,成为这种人的朋友也不亏。
如果对方没有女朋友,那就慢慢相处,慢慢了解,再考虑适不适合成为恋人。
这就是最简单的过程。
她不会因为自己是什么汉语言才女,系花,就觉得只有自己被倒追的份。
正因为文学修养足够高,看的东西多了,懂得也多了。
她觉得人应该大胆示爱,大胆的面对爱,把握住每一次遇到良人的机会。
……
然而,在她眼中,那个风度翩翩,如同文艺公子一样的洛野,此时己经回到了寝室,正在跟王大锤面目狰狞的掰手腕。
“父子局!”
“父子局!”
下一刻,洛野故意露出一个破绽。
王大锤抓住机会,用力一掰,首接把洛野的手臂给压了下去。
在王大锤快要用完全部的力气后,他这才用力,首接将王大锤的胳膊给压在了桌子上。
“赢了。”
洛野站了起来,满脸激动。
他每天跟着仙女学姐一起晨练,怎么可能会输给天天只知道玩某款二字游戏的王大锤。
“野娃子,你算计我。”王大锤露出了不甘心的表情。
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掰手腕,起初只是好奇李昊阳的力气有多大。
然后就变成了寝室谁力气第二大的争夺。
只能说,几个幼稚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