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快步进去,结果看到几个丫鬟和仆妇正在搬东西,有两个小厮拦住不让搬。
“怎么回事?”余元筝冷声问道。
“二小姐,这些嫁妆都是我们大小姐的,所以我们要搬走,而你的嫁妆在书香院,也请你找人去搬走。”一个四十左右的嬷嬷上前说道。
此人余元筝也认识,正是余朝阳的奶嬷嬷刘氏,随嫁来了王府。
这是把夫君换了,嫁妆也要换啊。
“这些嫁妆是伯府给世子妃准备的,现在我是世子妃。你们主子既然放弃世子妃之位,那么嫁妆也该一并放弃。”
余元筝虽然不稀罕,但她要恶心一下余朝阳。
“二小姐,你是痴人说梦吧,你有什么资格霸占大小姐的嫁妆?”刘氏气急败坏。
“怎么说话的?现在本小姐是荣王府世子妃,就是你们主子见了我也要叫一声大嫂。谁给你的胆子以下犯上的?”余元筝面色一冷。
真是的,以为还是在伯府里,想怎么欺负就怎么欺负?
刘氏被余元筝突然变强的气势吓得一怔。
“二小姐,这些嫁妆都是大夫人给大小姐准备的,其中大部分还是大夫人当年的嫁妆,你是二房的女儿,怎么能占大夫人的东西?”刘氏气焰消了一些,但理由却很足。
“去找你们主子来,我跟你一个下人没什么好说的。”余元筝懒得理她。
刘氏见有两个身强体壮的小厮在旁,摸不准他们的态度,不敢来硬的,权衡了一下带着几个丫鬟走了。
“见过世子妃。”两个小厮上前见礼。
“你们是伺候世子的人”余元筝一大早就去了主院,这院里都有些什么人都不知道。
“是的,世子妃,小的叫清风,他叫明月。”名叫清风的小厮主动说道。
名字很有文艺嘛。
但两个小厮都长得非常健壮,个子也高。
可见伺候人也是个体力活。尤其世子还是个昏迷不醒的病人。
吃喝拉撒,每天都要进行,几乎时刻都离不开人。
两人容貌英俊立体,清风是圆脸杏眼,明月是方脸再配一双开扇眼,各有特色。
两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没有身为下人的卑躬屈膝,而是身姿挺得笔直,见礼也只是拱个手。
王府的小厮都比普通人家的公子哥有魅力。
“见过世子妃。”这时从里屋走出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奴婢是世子的奶嬷嬷,一直管着棋雅院的庶务。”
“嬷嬷怎么称呼?”余元筝很有礼貌。
这种从小把主子带大的奴婢在王府一般都有几分脸面。
“奴婢夫家姓陈,娘家姓叶。”
“叶嬷嬷好,我初入王府,什么都不知道,以后还请嬷嬷多多指点。”
“世子妃客气。“叶嬷嬷脸上虽没笑容,但每说一句话都会蹲一蹲身,表示尊重。
看来她很懂得分寸,如果院里有这样一位嬷嬷,那她能省很多心。
而她从娘家只带了两个陪嫁丫鬟,连个嬷嬷都没给。
“我去看看世子。”余元筝走进内室。
上官子棋还是安安静静地睡着。
已经换过衣服,连头发都重新梳过。
两个小厮伺候得真周到。
“清风,你们每天都有给世子按摩周身吗?”余元筝开始问起世子的日常。
“有,每天都要按三次,这是太医交待的,以防世子身子无力。”
“就你们两个小厮伺候吗?”
“还有两个,世子十二个时辰都离不得人。我们分两班,晚上换另两人,他们是近水和远山。”清风恭敬答道。
呵,这小厮的名字起得真有意思: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远山皆有情。
“你们的名字是谁起的?”余元筝很好奇。
“是世子起的。”明月抢先说道。他感觉自己的名字是几人中最好听的。
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