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只见皮尔斯捧着一堆书在那儿坐了下来。
一共八排长桌,接近中午时分,依然只有这个退休的大学教授一人。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他就如同扎根在那儿一般,一动不动地翻阅和记录。
不吃午餐,没有喝水,更没有上厕所。
钟晨暮有些惊诧:“这个老头,是人吗......”
到了下班时分,他见皮尔斯还没有走的意思,又等待了十来分钟,终于忍不住了,轻轻地走到皮尔斯桌边,冲着伏案疾书的老人说道:“不好意思,皮尔斯教授,我们今天要闭馆了。”
“噢......”皮尔斯抬起头来,笑了笑:“今天的收获很多,都忘记了时间......小伙子,你今天表现得很好,没有来打扰我,晚上我带你去体验一下无名市的夜生活吧。”
钟晨暮一愣,连忙摆手:“我的职责是确保每位读者都能在这里安心读书或者找到他们要借的书,当然不能打扰您......至于您说的那件事,也就没有必要了。”
而此刻他心中另外一个声音却在饶有兴致地发问:“无名市的夜生活?是什么呢?好想见识见识呀!”
皮尔斯望着钟晨暮那有些羞涩而纠结的表情,一边将手中的材料收拾整理好,一边站起身来。
他拍了拍钟晨暮的肩膀,爽朗地笑道:”小钟,我过阵子还来,如果你恰好上班,我们再好好聊聊。不过,我先送你一个问题,你可以回去想想,下回我们讨论。“
”嗯,什么问题呢?“
”你之前出过无名市吗?有没有想过,无名市的外面是什么?”
这短短的一句话,却如同夜空中的一阵惊雷,将钟晨暮炸得呆在原地。
他的脑海不由自主地翻涌着,仿佛有无比丰富的事物和内容在其中跳动,但他使尽浑身解数都无法看清它们到底是什么。
的确,他的记忆当中,所有发生的一切全部在无名市。
他生于无名市,长在无名市,大学和打工都在无名市。
至于无名市之外是哪里?自己是否真的出去过?
记忆似乎并非空白,他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而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皮尔斯早已离去,身前的桌上毫无痕迹,看起来,这位访客有着很好的习惯,读完书之后都会自己将书放回原处。
钟晨暮有些恍惚地拖动着身子,四处查看电源开关的状态之后,关掉借阅室的灯,离开图书馆。
他乘上公交车,很快便回到自家小区附近。
这次,并没有出现如早上那样的抛锚事件。
这一带相对市区比较冷清,此刻尽管是晚饭时间,街上却没什么人。
钟晨暮正准备走进小区,却发现路边不远处有一个男人正摇摇晃晃地朝着河边走去。
男人距离河岸边缘越来越近,却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
直到整个人都站在边缘处,再往前半步,便要踏入湍急的水流当中。
钟晨暮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他想大声呼喊,又怕惊动男人而适得其反,于是,只能轻声而急促地跑过去。
然而,似乎还是晚了一步。
就在他距离男人还剩下最后几步的时候,男人直直地往河里跳去。
钟晨暮使劲地张大嘴巴,试图引起更多人的注意,但是在这一瞬间,嗓子里却什么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而他脑海中再次出现早上那三个数字。
“110.”
不同的是,这一次,它们在剧烈地闪动着,发出幽幽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