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张舜的油滑手段,是断不可能被绑了送回家的,可惜他有个老毛病,上头。
见证了刘关张“桃园三结义”这种大事,一时兴起,忘记了自已还是个孩子,不再是之前的那混迹夜店发泄的社畜。
端起酒杯就干了下去,然后就闷头倒了下去,不省人事。
还好,晕的快,要不不知道说什么胡话,喝醉不可怕,有人帮你回忆才是要死人的。
事实证明一件事,古代的黄酒,也是有醉人功效的。
发烧伴随着胃疼,在床上哼唧了几天之后,张舜才慢慢缓了过来。
当然,这也有装的成分,要不迎接他的将是自家小媳妇的鸡毛掸子,大汉虽然败落,民风还是很彪悍的。
而且,被绑着送回来这件事真的很羞耻啊!张翼德,这个仇,小道爷我记下了!
春天对于洛阳来说,那是魔法物理双重伤害,出门都得裹得厚厚的。
天气渐暖,屋里的火炉也被撤了出去,这反而更冷了。
“小天师还没醒吗?”
就在张舜用被子蒙着头,享受这难得的温暖时,一道温暖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惊得他立刻起身穿以最快的速度好了衣服。
能让张舜瞬间改头换面的,整个大汉也找不出几个,从小照顾他到大的小媳妇阿徵算一个,来的人也算一个。
每个人都有自已的白月光和朱砂痣,如果说小媳妇阿徵是自已的朱砂痣,那来的人就是自已的白月光。
但是,这里是古代,是万恶的封建社会,又逢乱世,这又不是什么女频小说,自已可以,全都要!(豹子头握爪)
“琰姐姐,我实在是管不住了,还是你来吧,这家伙一言不合就离家出走,现在又学会了吃酒,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只听外面传来自家胭脂虎的告状声,要是旁的人听了此话,还觉得自已真的十恶不赦呢。
张舜趁此机会,也匆匆的整理好衣冠的时侯,人模狗样的端坐在书桌前。
然后,一位仿佛浑身散发着光芒的长发恬静少女,优雅的款款走了进来。
后面跟随个一身红衣的梳单马尾的灵动少女,少女一边走,不时从怀中小包里拿着一些零嘴塞入嘴中。
“弟弟可好些了?”
蔡琰带着慈爱的微笑,走上前来,毫无隔阂的将手放在张舜头上温柔摸了摸,感觉温度不是很高,便暗暗舒了一口气。
“那个,无碍了……”
张舜也不知道怎么了,本来作为社交恐怖分子的他,一见到这位姐姐,又一次话都不会讲了。
“姐姐,果然你才是是最好的良药,我喂了几日的汤剂补品,都不及你。”
一旁的阿徵见张舜大变活人的行为,心中有些吃味,鼓着腮帮子,调笑道。
“阿徵莫要调笑姐姐了,阿舜还只是个孩子呢!”
蔡琰有些娇羞,轻轻弹了一下张徵的额头。
“痛!”
说起来张舜结识蔡琰的经历有点魔幻,像他这样的地主家的傻儿子,在这个时代除了在家修学很少出门的。
虽然有阿徵陪着,但对于曾经有电子设备消遣的他来说,还是很无聊。
无聊怎么办?看书呗。
也许是穿越的缘故,张舜的大脑运转的十分快,学东西也利落,甚至慢慢下来还有了个过目不忘的本事。
短短一年的时间,自家的馆藏读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