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娜介绍道:相公,这里是白狼山,也是我磐达族的圣山,再有差不多两个时辰,咱们就到圣都了!
林云好奇的打量四周环境,内心暗叹这片土地肥沃,青山绿水绝对是放牧的好地方。
但也让他更加钦佩林弗陵。
他们走了足足大半天时间,现在已是晌午,这一路遭遇了不少磐达族的勇士,很难想象当初林弗陵只带领三千铁骑,追击到敌方腹地有多危险。
也难怪八哥林轩会如此重用林弗陵,这家伙绝对是领兵打仗的天才。
很快,众人来到圣都。
这里是磐达族的政治中心,建筑风格和大端神朝完全不同,大街上行走的百姓大多穿兽皮,但肤色略黑,和大端神朝的人有明显区别。
乌娜看着熟悉的环境,含笑道:相公,磐达族有严格的等级制度,这些普通百姓都是最低等的人,他们的子孙后代只能从事最低级的工作,比如羊倌,或是兽医之类的!
林云撇嘴道:同样是人,还要分三六九等,难怪你磐达族的整体实力不行!
虽然同样是封建社会,但大端神朝的制度要比磐达王庭更具优势和发展潜力。
磐达族是以游牧为主,不发展农耕和商业,更没有任何工业。
这个民族十分渴望土地,再加上民风彪悍,只用最简单的方式扩张,那就是掠夺。
而林云最看重的也是这一点,只要自己能暗中和磐达王族建立关系,将来大有可为。
不但能威胁各路异姓藩王,更能引导朝廷对各路藩王和对外的一些政策。
这时,乌黎反驳道:哼,你大端国不也一样搞出三十六路异姓藩王割据一方,就是最不明智的选择!
林云玩味道:没看出来,你云山王居然还有此等眼界!
你少瞧不起人!林公子,本王可丑话说前面,这里是圣都,地位相当于你大端国的京城,在这里,最好还是低调一些,不然…即使你麾下的三百人再能打,你们也有死无生!
林云点点头:这我当然知道!
本王现在安排手下,先送你们去我在圣都的领地休息,然后本王和小妹进宫,等晚些时候,再单独安排林公子去面见大汗!
可以!但云山王可千万别耍花样!本公子既然敢带人来磐达王庭,自然是有一定把握的!
放心!本王还指望林公子帮忙呢,肯定不会乱来的!
之后,林云和三百精骑被一名磐达勇士带去乌黎的王府。
论繁华,圣都肯定比不上京城。
也就是刚进圣都时走的街道还不错。
这乌黎的官邸却相当一般,别说和京城的云府比,就是青城的城主府都比不了。
充其量也就是大端神朝一般富人的府邸。
安置好三百将士,林云和郑有利就被那磐达勇士领到待客厅休息。
在磐达王庭看到最多的就是磐达天神像,这里的百姓全都信奉自己是磐达天神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