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计较。
更何况其实女主的三观也不太正常,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利用了不少人才能和男主在一起,季煜司的死,就是女主和男主相爱的垫脚石。
或许两个孩子成为反派也有李若云的影响。
李时笙想到这,努力装作原主的性格,笑呵呵的上前从李若云的怀里抱过李璎珞,冲李若云道:“堂姐,璎珞身上脏,别把你的裙子弄脏了,这条裙子真好看,一看就很贵吧。”
李若云见浑身脏兮兮的李璎珞离开了自己的怀抱,小声的呼了一口气,不屑的瞟了李时笙一眼:“可不是,这是我去镇上定做的新衣裙,花了整整一两银子呢”。
李时笙围着李若云转了一圈,欣赏她的衣服,李若云看到李时笙眼里羡慕的看着她的衣服很是受用。
突然李时笙说道:“堂姐,你身后的裙子上怎么有泥呢。”
李若云立马慌张起来一边扭到身后查看,一边提起裙摆:“哪呢,在哪呢,我这可是新裙子啊。”
李若云后知后觉发现季煜司也在这,想到自己刚才的失态样子顿时红了脸:“季大哥,我就先回去了,一会儿记得去吃饭,”说完快速的跑回了家。
李时笙盯着李若云慌张跑回家的模样,女主也就是十五岁的小女生,从小在村里长大,没见过世面,应该很容易应付。
李时笙忘记了,原身现在也只有十五岁,只不过比李若云小两个月。
李若云走后,季煜司带着两个孩子回了房间,路过李时笙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刚才好像觉得李时笙竟然在故意支李若云走。
这个女人不是最喜欢跟在李若云身后巴结吗,此时应该围着李若云嘘寒问暖才对。
李时笙眼瞅着季煜司径直的带着两个孩子回了房间,想跟上去肚子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抗议,她拉着几百斤的狼尸体,走了一夜的山路,此时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再者说身体将近两百斤的体重,基数有些大,头已经开始晕晕的有些低血糖了。
想进屋找点吃的,这才发觉自己的家是破旧的土坯房子,只有一间堂屋,两侧是两间睡觉的土炕,其中一间房间,没有房顶,有房顶的地方全是大大小小的窟窿。
两个房间只有一个放衣服的大木箱,家具只有堂屋的一张破桌子,两个破板凳,还有一口水缸。
厨房则是露天的一个简易的灶台,一口破铁锅放置在上面,灶台旁放着两只破碗,还有一把生锈的破刀,而围墙全是大概一米的木头栅栏,大门根本没有。
李时笙惊呆了,努力的打起精神看着一贫如洗,家徒四壁的样子,这是荒野求生吗。
以前李时笙一家都是跟着大伯李大海一起住,季煜司打猎从来很少落在过自己的家里,都是王氏拿出去卖换成银子,要不就是王氏偷偷做给自己的小儿子吃。
而自己的一身肉,则是原主的爹还在的时候吃的,加上累的每天吃碳水的虚胖,在这个家里,她们一家人的地位是最低的,基本上每天都是李时笙在干活。
现在孩子大了点,刚开春,一家就被伯母王氏撵了出来,嫌弃李时笙吃的多了。
现在他们一家全都住在这里,不过想去那边吃饭就得另外交钱了。
算了,先想办法填饱肚子再说,李时笙看向放着一堆狼尸体的车,只要把这些卖了,不就有钱了吗。
李时笙在拉车上翻出一具剥完皮儿的狼尸,放到地上,拿出匕首开膛破肚。
季煜司一直在窗边观察着李时笙的一举一动,这女人,刚回家就迫不及待的要把东西送到他大伯一家了吗?
那家人除了李若云都是贪得无厌的人,虽然有些心疼一车的狼,但是也没办法明面阻止,现在还不能暴露身份。
用赘婿的身份,除了李若云那家人根本不会有人把自己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