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动手了,感觉生疏。
这个人要不是总纠缠他媳妇,他也不用亲自动手。阴魂不散地缠着他媳妇,那就不能放过,必须亲自动手解决,这是身为男人的责任和义务。
试了试,发现还行,把控能力绝对到位,他朝身后的人打手势,随后手一扬。
一把锋利的匕首从地窖口破风而来,“唰”的一声,牢牢钻进王建民的左手臂。
他一惊,回头朝地窖口看去,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飞了下来,他赶紧闪开,匕首钉在地上,尾部发出一阵轻微的嗡鸣声。
紧接着,地窖口迅速下来两人,他们几乎是跳下来的,王建民都看傻眼了。
不知道自己家里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厉害的人,他们下来时就踩了两节楼梯,接着就跳了下来。
这样的身手,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有的。
王建民惊恐地看着来到自己面前的两个人,惊恐地问:“你们是谁?为什么私闯民宅?”
后头下来的沈晨鸣捡起地上的匕首,将王红英手脚上的绳索割断,命令她:“穿好衣服先上去,我们的人在外面等你。”
王红英不敢迟疑,整理了一下身上被扯得乱七八糟的衣服,手脚并用爬上楼梯,拼命稳住软得跟面条一样的自己,快速出了地窖。
地窖口有两位女公安在等着:“这位女同志,不用害怕,你安全了。跟我们去外面的车上,等抓住罪犯一块儿回去。”
王红英现在什么都顾不得,只要能离开这里,去哪都无所谓。实在是太恐怖了,要不是这些公安来得及时,说不定她就得命丧在此。
王建民对付手寸铁的女人很在行,面对公安同志,特别是手臂上中了一刀,更是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要不是地窖的地理位置特殊,根本用不着沈晨鸣亲自动手。
“我们是公安局的,你现在什么都不要废话,跟我们走一趟就对了。王建民!”
“到!”
这是一种本能的条件反射,王建民这个称呼跟了他一辈子。在监狱里服刑期间,只要狱警一喊,犯人都会下意识地应答。
沈晨鸣刚才就是故意的,他气势如虹,中气十足地喊了一声王建民的名字。
王建民本能回应。
等到他反应过来,却发现什么都晚了,面前的几个公安同志已经知道他不是高福生。
沈晨鸣瞅了他一眼:“没想到你隐藏得挺深,居然懂得冒名顶替,不简单啊。
一个农村出来的犯人,在监狱里没改造好,一出监狱就成了杀人恶魔,你可真行。”
身份被识破,王建民脸如死灰,他很清楚接下来自己要面临什么。
“你们是怎么找上我的?怎么知道我叫王建民?”
“因为你愚蠢。”沈晨鸣嘲讽,“以为自己杀了三个女人,又杀了高福生,就沾沾自喜,目空一切。
你要是好好的,老老实实待在新华书店,我们还真不一定能找到你。可你膨胀啊!以为全天下的女人都能让你随便玩弄。
你还不知道吧?有些女人的第六感非常强烈,你的出现让她恶心,反胃,暴露出你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