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那些米其林厨师。
毕竟有句话说,想要征服一个男人,就要先征服一个男人的胃。
展宴确实是被她抓住,以至于到后来,他胃口越来越挑剔,外面的饭都吃不惯了。
她学会做饭,是因为展宴有胃病,他刚接手庄家的公司,每天都会喝的烂醉回家。
趁着喝醉,再将她往死里折腾她。
最严重的一次,展宴进了医院,还是被她拖着进去的,医生说是胃出血。
就从那以后,庄明月就不停的做饭,一日三餐,从不让他落下,哪怕展宴不喜欢让她去公司。
庄明月就站在公司楼下,让助理拿上去带去给他。
后来…庄明月以为展宴会永远一辈子,都吃不腻她的饭。
可他还是腻了!
那天是他们第三年的结婚纪念日,庄明月做了一大桌子菜,等他回来。
一等就是四五个小时,已经是凌晨了。
她只记得那天他回来正好下雪,他的话别雪还要的冷:“明月,就算你每天费尽心思,花不同的食材去做不同的饭菜,除去饭菜本身的味道,口感咸淡,还是会一样,没有人会一辈子吃不腻。”
“所以以后别浪费时间,与其每天把心思浪费在这上面,倒不如想想怎么打扮打扮,你看看你现在样子,就跟这些垃圾一样倒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