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中,她发现陆延的性子比较懦弱。
好几次,其实她也跟陆延谈不下去,但每每都用救命之恩这个来给自己洗脑。
再后来,就变成一种习惯吧。
习惯这个人就是自己未婚夫和男朋友。
当时,对陆延这个人有期待,更多的是在原生家庭得不到爱,渴望从他身上得到精神慰藉。
但却没有后来跟陆勋在一起这这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你知道吗?我原本都打算跟陆延分手了。他实在太无趣了。要不是冒认这件事,我不可能继续跟他在一起。”
“你说什么?”陆勋愣了下,声音高了几分。
他一直以为这事就是陆延挟恩以报,没有别的了。
但听林清榆这么说,当初两人在一起是因为这件事?
林清榆大方承认:“是,我是因为这个才跟陆延在一起的。”
说完,她用力抱住陆勋的腰,把脸埋在他心口处。
“但我跟他在一起,没有那种心动的感觉。第一次有恋爱的体会,是跟你在一起......”
“所以,你是因为火场救你......才跟陆延在一起的?”陆勋眸底又震惊又懊悔。
“嗯。”林清榆点了点头,在他心口处蹭了蹭,带着几分娇噌埋怨道,“都怪你。你自己又不说。”
说了,兴许就不会错过这三年了。
陆勋想翻白眼:“救你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男人救自己喜欢的女人,有什么好说的。”
林清榆原本还蛮感动的,但忽地瞪大眼睛,看着陆勋:“你......”
“我怎么了?”陆勋面不改色,说得极其自然,“我喜欢的女人跟我表白,再没点反应,我就不是男人了。”
林清榆:......
说着,陆勋往林清榆颈侧蹭了蹭。
是这家伙标准的求偶动作。
每次这个动作,他必定是有下文的。
林清榆连忙制住他:“别,保胎呢!”
“没事。我有分寸。”说完,陆勋就狠狠地往她锁骨啃咬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