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个外国人很感兴趣,时不时就问一些关于利剑的事情,他们甚至还专门给利剑拍了照。
时听雨便挑了一些利剑的英勇事迹讲了一下。
三人很是惊讶,没想到这狗居然是一条立过功的犬。
约翰更是注意到了时听雨所说的画像的事情。这是一个新的领域,或者说是一个鲜为人知的领域。
时听雨对他的惊讶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画像师这个职业便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现在即便在国外也很少有人知道。
约翰有着十分敏锐的新闻人嗅觉,他就刑侦画像的事情问了很多。
甚至他现场还请求时听雨根据他的口述画一幅。
这种事情要讲究真实性,并不是他不相信时听雨,而是眼见为实。
时听雨想了想便应下了。
若想要靠着画作赚钱生活,名气的经营十分重要,否则也不会有那么人参加这个比赛那个比赛了。
约翰形容起了自己的一位朋友。
时听雨曾在国外生活过,所以对于约翰的一些说辞理解良好,很快便画出了一幅素描人像。
约翰拿到素描后,当场给众人表演了一个瞳孔地震。
“不可能!你是怎么做到的?”
“没错,这就是我形容的朋友,Fna,你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时听雨微笑道:“我只是画得人物比较多而已。”
任何事情都怕惟手熟尔。
约翰问道:“这幅素描可以送给我吗?”
“当然。”时听雨道。
有了这次的露一手,三人对于时听雨的画作更是期待了。
最后时听雨带他们去了房间。
因为之前画展的关系,时听雨留在家中的画,大多是家人和利剑的,也有近段时间画出来的。
约翰一幅幅仔细地看了下去,眼里满是赞叹。
良久后他开口,“Fna,你的画比之前进步了很多。”
他沉思了一会儿后似乎找到了一个贴切地词,“之前你的画锐气重,现在你的画更加圆融和浑然天成了。”
时听雨的眸子亮了下,只能说约翰的眼还是很利的。
“毕竟我现在也不是那个十八岁的小女孩了,人的经历会改变一个人的画风的。”
约翰深以为然。
一个画家总要经历那么几次画风转变。
艾琳看着时听雨的那些画,相中了一幅利剑的画像。
那是利剑的一个左侧面,成功地掩盖了它残疾的右腿。
它的眼睛看向远方,有着兽类特有的犀利和的苍茫,让她想到了大草原上的卧视前方的雄狮。
“Fna,这幅画可以卖给我吗?”
时听雨惊讶于对方会买利剑的画像,看来真的很喜欢利剑了。
画自然是可以卖的,她也不会大方地直接说什么送给对方的话。
先不说两人没什么交情,就说以米国人性格,你即便送了,人家说不准背地里还笑话你傻呢。
时听雨说了画的价格,三千人民币。
按照现在的汇率,差不多是两千的米国币。
依着艾琳他们现在的职业来看,两千的米国币,不到对方一个月的工资。
艾琳当下就答应了。
对她来说,花一个月的工资,买一幅自己喜欢的画,是非常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