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的时间有的是,到时候它可能就会对他这个‘新朋友’的印象有所改观。
“时间不早了,也该准备下明天出发的用品。”
……
次日清晨。
阳光明媚,透过窗户缝隙照射进来。
背上背包,戴好护目镜,将板砖揣进衣服中,陆云精神振发,踏上了前往迷雾之森的路途。
背包里装满了食物,药品,以及各种应急物资。
虽然有小火焰猴保护,难保不会出现意外。
顺便一提,护目镜不是用来装饰用,而是这个世界特有的‘图鉴’,里面记录了至今发现的精灵以及光柱中的古代种。
点开手表的‘地图功能’,上面显示着‘迷雾之森’距离他现在位置只有不到十公里。
风歌小镇地势平坦,附近是广阔无垠的平原,远远望去,依稀能看到迷雾之森朦胧的轮廓。
走在平原小路上,能看到野生的鸟类精灵在天空中自由飞翔,草丛间偶尔能有一两只小拉达冒冒失失地跑出来,撞在腿上。
更多的,则是形形色色的赏金猎人带着被驯服的精灵伙伴,嬉笑,追逐,打闹……
宁静而祥和。
“也是多亏了那位猎人前辈,才能换来这个来之不易的今天!”
看着眼前的的温馨画面,陆云有些唏嘘,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如果不是多亏那位前辈,从光柱中走出的古代种怎么可能偏安一隅,不再随便入侵人类的领地?
路上有不少赏金猎人,放眼看去,全都是三三两两结伴前行,像陆云这样单独行动的,压根看不到。
虽然古代种不再入侵,威胁度大幅降低,但不代表着它们的兽性就减弱。
行业内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即使是面对同等级的古代种,最好还是多人组队完成任务。
何况,像陆云这种刚成为猎人的菜鸟,还敢单独行动,在其它人看来,不外乎有两种可能。
扮猪吃老虎的大佬,再不就是给古代种送去免费午餐的‘肉粮’。
走了一段路,或许是陆云这样的另外存在太显眼,很快就有一支小队从后面叫住他。
“大兄弟,等一下!”
陆云回过头,一支四人小队从身后十米开外匆匆跑来,叫唤他的人正是一名留着寸发的小队队长。
“有什么事吗?”疑惑归疑惑,陆云心里还是有几分猜测,大概这些人把他什么高人,想邀请他入队。
“大兄弟,你一个人?”
四人很快来到陆云面前,由于常年游迹在荒山野外,这些人的皮肤无不晒成小麦黄一样的颜色,其中稍微好点的一名小姐姐,皮肤也是干燥没有弹性,反而多了一分狂野。
“对,一个人。还有,很抱歉,我没有组队的打算。”
略微思考,陆云便率先提出拒绝,转身大步离开,留下四人在背后凌乱。
像这样的小队,肯定有入队要求,不说能碰上大佬,至少也要是同星级的队友。
毕竟,面对古代种,谁也不愿意带着一个拖油瓶。
与其等下让人看出他只是个零星的菜鸟,还不如先下手为强,把尴尬的苗头给掐灭。
“队长,我刚才偷瞄了一眼他胸前的猎人徽章,好像是个零星。”
“老三,你没看错?”
“千真万确!”
“晦气,还以为是个不显山水的前辈,原来是个雏鸟。还算那小子有自知之明。”
“什么嘛!原来是个小白脸,可是他长得好俊!”
“行了行了,别发骚了,帅能当饭吃吗?我们今天要面对的,可是一星古代种,赶紧把你的心思放在正事上。”
四人小队的议论声不大不小,正好能让刚走出不远的陆云听到。
“呵,这才是我熟知的人性。不这样的话,我反而会觉得他们对我另有所图。”
摇了摇头,将这些杂念抛开,陆云再次向森林方向迈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