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空气干燥,今天的片场至少有四十度,我穿着厚厚的盔甲,热得眼冒金星,汗水横流,却还是趴在地上动也不敢动。
“咔!”
也不知道究竟坚持了多久,人都热的快虚脱了,才终于听到了导演久未的声音。
拍摄刚结束,副导演就过来赶人,我穿着盔甲从地上爬起来,只觉得两眼发黑。
我叫杨冰,是一个群演,五年前被前女友甩了之后一直留在横店,现如今已经在鱼龙混杂的群演界混迹了整整五年。
“来,喝口水。”
走出外场,我的朋友兼群头沈念递来一瓶冰镇过的可乐,说道:“还好吧?明天早上六点半到我那儿,我另外给你介绍一部室内的戏,最近的天气太热了。”
沈念长发飘飘,如果换上古装,我不觉得她比刚刚的女演员差,但她和我一样,都只是最底层的群演,不过她多了一个群头的身份。
“谢了。”我脱去盔甲,和她一起来到阴凉处休息。
休息时,沈念拿出手机追剧,她的手机里播放着最近的一部热播古装剧,里面的女主角一袭红衣,艳若桃花,美丽得叫人自惭形秽。
我盯着这个如今被称作国民女神的女人看了几眼,心脏忽然感觉像是被狠狠揪了一样,随后眼神冷漠的移开了目光。
“想看就看呗,谁还不爱看美女啊?”
觉察到我的举动,沈念淡笑着拍了我一下。
“一个被我甩掉的女人,有什么好看的。”
沈念一怔,随后无言的说道:“杜绝幻想,认清现实好吗?我们还能做朋友的。”
“你觉得我是在说假话?”
“简直是在不要脸的吹牛b!”
我哈哈一笑,随后扯开了话题:“下午估计没戏了,我想回去喝点,要不要一起?”
“不想喝酒,你也少喝,不然明早起不来!”
“嗯。”
……
阴暗的房间里,我独自喝着闷酒。
其实我刚才并没有说谎,沈念手机里的女主角真的就是我的前女友姜雪。
二十几岁的年纪,总会或多或少经历几段或甜蜜、或苦涩的恋情,但自从五年前姜雪甩掉我的那一夜,我就一直孤身一人。
我和姜雪都是小镇上出来的青年,中学时代她就已经出落得楚楚动人,高考落榜以后,她不愿意自己的美貌被埋没,听说跑龙套能做演员,于是非闹着要去娱乐圈闯一闯,我就和她一起来了横店。
我俩既没背景,也不是科班出身,当明星纯属痴人说梦,所以我那时对这事完全是当做毕业旅游来看待,认为她折腾几天就会老老实实的回家。
万万没想到,命运却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我永远记得那个下着小雨的傍晚,姜雪跟着一个又高又帅的男人从剧组的酒店出来,依稀记得在电视里见过那男的,是个很有前途的古装小生。
我当时的情绪是震惊、愤恨,我怒火冲天的跑上前质问,那男的立马吓得落荒而逃,而姜雪只是很平静的看着我说了一句:“有什么事回家再说。”
出租屋里,我两眼通红、色厉内荏的控诉姜雪的不忠行为,姜雪全程冷静,直到我掀开上衣,露出肚子上三条醒目的刀疤,她才抿了抿嘴唇,有短暂的沉默。
这三条刀疤,是我和她在一起那天留下的,那天也是这样一个下雨的傍晚,我在小巷里打跑了几个想占她便宜的流氓,可自己也差点丢了性命。
记得我被医生护士推进抢救室的那一刻,姜雪跟着推车不断的奔跑,声泪俱下,流着泪哭喊,这一生一世,非我不嫁。
誓言这种东西永远只在说出来的那一刻才算数,我们疯狂的曾经终究没能留下决心要走的姜雪,她从出租屋离开后,便再也没有回来。
五年过去,她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偶像明星,而我还在各个剧组里跑着龙套,饰演者一个连台词都没有的路人甲,又或者演死尸、当背景,蹉跎青春,浑浑噩噩。
看着灯光昏暗,狭窄逼仄的房间,我不由得发出一声苦笑。
这五年来,虽然我一直都很努力,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弄到有台词的角色,哪怕是再危险再辛苦的戏我都是抢着第一个上,为的就是希望得到导演和制片人的赏识,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仍旧波澜不惊。
身边的追梦人换了一批又一批,无数怀揣着明星梦的年轻男女从五湖四海汇聚到这座名为横店的小镇,希望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可最后的结果,多则一年半载,少则十天八天,必然会灰溜溜的离开,无非是时间长短的区别罢了。
这么多年来,依靠跑龙套成名的,也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