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她视作珍宝都来不及,怎么会赶她走?
不过,冷婆婆的话,着实让他信心大增。
突的,他想到什么,伸手就把胸口的包扎扯开了。
把赵锦儿刚刚才抹上的金疮药抹去,从床头抓了一把香灰撒上去。
冷婆婆吓了一跳,“天涯,你这是作甚!”
“我的伤一好,她就要走,所以,我的伤不能好。”
“可你这样,会伤到身子啊!”
段天涯狂狷一笑,“婆婆,你打小带我,还不知道我的体质?我壮得像山里的头狼,只要不是割了我的喉咙,我都能活下去,而且会更强,更壮!”
这话冷婆婆倒是不怀疑。
他的身体,确实是强壮。
还记得他十五岁那年,跟当时的大当家的去山里狩猎,遇到一窝熊瞎子,熊瞎子多大的力气,爷爷俩竟然赤手空拳徒手打死三头!
当然,他们自己也负伤不轻。
老当家的在床上卧了一个多月,而段天涯,跳到山下的一个沼泽坑里,三天后回来,一身的伤竟然都结痂了,大吃大喝几天,痂落伤好,生龙活虎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身子还更结实了。
“你要真想这么干,倒也有几分可行。只是得悠着点,不能把自己的身子作坏了。”
“我心里有数的,婆婆放心。”
赵锦儿第二天来的时候,看到他的伤口,用过她的金疮药后,不但没有好转,竟然还红肿溃烂了,满心不解。
“不可能呀!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状况的呀。”
听着她嘀嘀咕咕,段天涯都觉得她的声音,怎么能这样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