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汪思思,你不会看上我了吧?”乔玲说,“我一说陆野你就嫉妒。”
“没有。绝对没有。”
“没有那你就来呀。”乔玲又说。
“来就来。”
汪思思才十九岁,毕竟年轻,血气方刚的,她去了麻省理工。
然后,她看到了台上的那个反方辩手四辩名字就是:陆野。
不得不说,好帅啊,以前篮球赛她从没有好好看过他,他完全长在汪思思的审美上,让汪思思看了就心跳砰砰的,英俊有内涵。
而且,他的发言也极有逻辑,直击对方的要害。
“怎么样?我眼光不错吧?陆野是不是很优秀?不是花瓶哦。”乔玲说道。
汪思思内心承认陆野不光是“好看的皮囊”了,并且,内心里对他还有些微微的期待。
又是一次篮球赛,汪思思来找乔玲,又在篮球场上,好像是在打比赛,
乔玲随手递给汪思思一张红色的海报,上面写了:Nofearofviole
ce。
乔玲手里也拿着一张横幅,写得特别直白:陆野,加油!
本来对运动员不感兴趣的汪思思也开始寻找陆野的身影,他的动作非常专业,三步上篮,三分球……
汪思思是学画画的,并且画的还不错,她随手从包里拿出一支铅笔,便画起陆野的素描来。
篮球打完,她也画完了,旁边还写了两个字:陆野。
“你画的?”乔玲问汪思思。
“嗯。”
“给我吧?”乔玲又说。
反正汪思思也是闲来无事画着玩的,给她就给她,她也不强求。
篮球赛一结束,乔玲就争着把这幅画送到陆野的手里了,陆野只“哦”了一声,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