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
花强结婚的事情她知道,她还随礼了呢,不多,只有10块钱,但是在他们农村,这绝对是大礼了。
只不过婚礼在鹏城举行的,她没去而已。
花强那么大年纪都结婚,图的不就是有个人作伴吗。
这个花昭也没法反驳。
“当然找到了好人结婚当然是好事,不过这事咱俩说了都不算,还是得看秋萍自己,她不愿意就别强求。”花昭道。
马大婶叹口气:“也只能这样了。”
窗外,马老三突然嗷嗷叫了起来,声音惊恐。
花昭和马大婶赶紧看了过去。
原来是门外来了一条大黄狗,正盯着他看。
大黄狗并没有什么举动,只是看。
马老大一家把弟弟拉到了身后,老五去墙边拿了笤帚撵狗。
大黄狗一溜烟跑了。
马大婶叹口气道:“老三在村里的时候被狗咬过,村里那些熊孩子故意让狗咬他!他就特别怕狗。”
有的时候小孩子是真坏。
花昭看着院子里身有残疾的三个孩子叹口气,都是花龙作得孽!
但是不能否认,是她连累了马大婶马秋萍。
“大婶,你有没有想过做点别的营生,多赚点钱?”花昭问道。
她现在能做的,就是让马大婶日子好过点。指望她俩那点工资,一辈子也不能在京城买房。
马大婶还真有点心动,但是更犹豫:“谁不想多赚钱,但是我什么都不会啊。”
她就会种地。
“不会就学,有些事情也没有想得那么难。”花昭想起刚才的李小江道:“李小江不是在收水果卖水果?你也收,然后让他教你怎么卖。”
从她果园出去的水果,哪怕有残,卖得价也高,李小江肯定是有专门的渠道或者方法销售,或者稳定的客户。
现在让他让给马大婶,他肯定愿意。
马大婶却犹豫:“这能行吗?这不抢他饭碗吗?”
“我现在端了我的饭碗,就看不上这个了。”花昭笑道:“再说,明天问问就知道了,我让他下班之后来找你。”
马大婶有点小激动。
收水果简单啊,她就在果园工作,从工人手里收水果,太简单了。
现在就差卖了,如果能卖出去,多少都是一笔收入,一个月最少赚几十块吧?
太香了!
......
第二天早上,花昭在酒厂见到了李小江。
他换了身衣服,一身西服,不是很新,但是很板正,料子也不错,穿上很有气质。
今天的李小江,就不是小贩李小江了,而像个小老板。
看到花昭盯着他的衣服看,李小江尴笑了一下:“买了好几年了,一直没机会穿...”
“以后有的是机会了。”花昭笑道。
“走吧,我带你转转。”她带着李小江进了酒厂。
没有高管级别的人带领,闲杂人等不许进入酒厂,投毒的事情她又不是没遇见过。
李小江看着偌大的工厂,心情激动起来。
他终于可以干点事业了,他也当够小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