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的人,显然已经对这种情况司空见惯了,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保持了距离,避免被波及。
血镰则是无奈的摇了摇头,随即猛然抬起手来,一巴掌打了过去。
“啪!”
这一巴掌势大力沉,直接将那人打了一个趔趄。
“你……”
那人傻眼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手上的枪竟然被人给无视了。
怎么?
难道华夏人连枪都没有见过?
旁边的人见到他窘迫的样子,也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那人脸上一红,眼神中顿时露出凶光,对准血镰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
结果,诡异的一幕出现了,他一扣下去,竟然没有摸到扳机。
这是怎么回事?
他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顿时头皮发麻,只见自己手指的第一指节已经没有了,鲜血正从断口汩汩流出,在地上积了一大滩,半截断指也在其中。
直到此时,他才感觉到钻心的疼痛,脸上的表情都扭曲了。
血镰则是毫不理会,三下五除二将那把手枪拆成零件,随即坐到了叶九州身边。
那人深深看了血镰一眼,一言不发,等车到站后,便匆忙跑下了车。
“高谭市一直都这么乱吗?”
叶九州淡淡的问道。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来过了。
“晚上的时候更乱。”
血镰道:“在这里生活,出门必穿防弹衣,否则这条命都不知道是谁的。”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公交车很快就到了终点站。
“你究竟要带我去哪里?”
血镰左右看了看,见是一个废弃的工业园,四周都是报废的汽车,还有生锈的铁栅栏,如同鬼城一样。
一旁的墙壁上,隐隐可以看到“凯瑞重工”的字样。
“去拜访一位老朋友。”
叶九州道。
老朋友?
血镰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这里如此荒凉,除了非法遗民,还有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外,还会有什么人住在这里?
正想着,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
回过头去,只见十几辆摩托车正飞快向这里驶来。
摩托车上的人,个个衬穿夹克,头戴骷髅图案的围巾,一个个大呼小叫,像极了马戏团里的猴子。
领头之人,正是刚刚在公交车上遇到的醉汉。
“就是他,就是他,给我杀了他!”
那人指着血镰,脖子上青筋爆起,仿佛要吃人一般。
“真是聒燥。”
叶九州忍不住皱眉,正要动手,一旁的血镰站了出来,道:“这种小场面,还是让我来应付吧。”
说完,他掀开风衣,取出了那把镰刀。
自从他出名以后,二十年来,这把镰刀都没有离开过他。
“嘿嘿,随身带把镰刀,是准备去割柴吗?”
阿玛尼亚帮的人哈哈大笑,全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血镰则根本不加理会,只是用手抚摸着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