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手套上沾了些水珠,他小心翼翼地张开双手,里面竟然还裹了受伤的小麻雀!
也不知道庄阅从哪救的小麻雀,不仅嘴没退黄,羽毛也长得稀稀拉拉。
彼时已经下过一场雪了,为了抵御寒冷,别的麻雀都吃得像个小炮弹,这只却瘦瘦小小,无助地缩在庄阅的手里瑟瑟发抖。
她认得那双手套。
庄阅跟着爷爷在温暖的江南长大,没真正体会过冬天的寒冷,来闵城第一年竟起了两手冻疮。从此,每年的冬至一过,庄阅手上就会准时出现一双毛绒手套,据说那是林阿姨送的生日礼物,他极其珍惜。
从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麻雀,叶晚苏一时感到新奇:“你捡的小鸟?”
手指轻轻挠了挠麻雀的脑袋,庄阅语气前所未有的轻柔。
“嗯,大概率被丢弃了,在路边被困好几天。”
都说路边的麻雀不要捡,很可能是幼鸟在学习飞行,并非和鸟妈妈走散。可这只小麻雀脚受伤了,孤零零地出没在草丛间,从没有鸟妈妈去找过它。
庄阅本不想干涉,可见到流浪猫对它虎视眈眈时,还是忍不住出手救了它。
林阿姨不喜欢小动物,庄屿风之前带了只小狗回来,结果没养几天就被送走了。有这个前车之鉴在,庄阅是不可能将麻雀带回家去的。
“你可以养它吗?”
叶晚苏不确定他这算不算请求,但确实从话语中听出了隐隐的期待。
家里也没有养宠物的先例,但不妨碍她偷偷养,即使被发现了,她自信能想到应对的办法。
于是叶晚苏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她想借这个机会和庄阅更加靠近一些,
见此,庄阅如释重负地笑起来:“太好了。”
“但是。”叶晚苏伸出手指,补充道:“是我们一起养!”
总不能只招惹,而不负责吧?这可不是好习惯。
“当然。”
他想也不想地答应了,眉清目朗,眼里堆满了笑意,仿佛整个冬日的阳光都聚集于此,明晃晃得叫人挪不开眼。
手机忽然震了震,叶晚苏回过神来,将视线从窗外收回。是陈魏明在群里发的消息,让晚上一起到“半夏”聚聚,给饭饭庆祝生日。
这个点,一时不知道他究竟是起来了,还是没有睡。
她扫了一眼就将屏幕又熄灭。
这信息其实发得没有什么意义,毕竟这群人每天都在聚,当然,除了叶显哲这个大忙人。
正因如此,那群人还夸她比叶显哲要好接近一些,孰不知兄妹俩对人际关系是如出一辙得淡漠,如果不是庄阅也在,叶晚苏多数是不会去凑热闹的。
想了想,她还是没忍住打开手机,给庄阅发了消息:“晚上你去么?”
手指顿了顿,又补上了一句:“把衣服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