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事。
“您要不信,就亲自过去看看。”找他的邻居说道。
李旺饭也没来得及吃,立即赶了过来,只见妹妹小区的门口,人山人海,他赶紧拨开人群,就看到了那名叫王春花的妇女手上拿了一支录音笔。
他在公安局工作,当然见过这种东西的。
以他办案的经验,现在声势闹得这么大,而且完全偏在她这一边,就知道这名女子早有预谋,可有预谋又怎么样,人家说的是事实。
王明义彻底傻了眼。
这时突然有两个记者窜进来,一名采访王春花,一名采访李旺。
采访王春花的记者身后还跟了个录影师,而采访李旺的则是报社的记者。
“王春花同志,你能说说你当时和王明义是怎么认识的吗?”
王春花把手上的录音笔交到问话的记者手上,“谢谢你的设备,否则就是被人反咬一口,也根本无法反抗。”
女记者接过她手上的录音笔,笑道:“只要有新闻,我们都可以提供帮助,既然这件事是真的,就对咱们观众朋友们好好说说,也好对大家产生一个警惕的作用。
同时也教会大家遇到这种事该如何体面地应对。”
王春花想到大儿子已经十四岁了,而且还在外面工作,不想他被人议论纷纷,牵着小儿子站在镜头前,声泪俱下的把王明义从骗她的钱来京都上学,再到和被抱养的妹妹何香草搞在一起的事,事无巨细,添油加醋的说了一番。
一旁的围观群众,听得拳头都硬了。
而报社那边的记者,问李旺主要是咨询法律知识,“像您妹夫这种,骗婚、重婚耍流氓要判多少年?”
李旺的脸黑成了炭,扶着李琼声音冷沉,“一切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