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门的时候,就看到念笙正对她姐姐行凶,我家馨儿呼吸不畅,我一时气急攻心,甩了念笙一耳光。旨在让她恢复理智......可她情绪十分激动,她打我还踢我家馨儿。为了让她不继续行凶,我只好拽着她的手腕......”
叙事完毕,他又想了想,补充了句:“她这是恶人先告状,无理取闹。”
警察做完顾澜城部分的笔录后,他又转头问念笙:“念笙,你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念笙亮出手腕,被顾澜城拽过的地方。莫名其妙的出痧,变得又红又紫,格外恐怖。
“警官,你看,这就是顾澜城在我身上留下的伤疤。我要告他恶意伤人。”
顾澜城吓得后退一步:“怎会这样?”
念笙在警官看不到的地方偷偷递给顾澜城一个得意的笑容。
顾澜城为自己辩解:“警官,实在是她情绪激烈,行凶意图明显,我不得不控制住她。我承认拉扯过程中我可能没有注意力道......”
念笙指了指头顶上的监控,又给顾澜城扣一顶帽子:“警官,我没有伤害乔馨,是他不问青红皂白冲进来就打我,我才还手的。我是正当防卫。监控可以作证。”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好在警官可不糊涂:“我会调取监控的。”
然后警官将当事人统统带到监控室,监控画面重复播放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时:顾澜城推门而入时,乔馨在念笙压根就没有碰到她的情况下,身体忽然往后弹去时......